河北邯郸肥乡区发生一起农民工死亡事故,监管部门恶意瞒报拿农民工生命当儿戏!
信息发布者:
史继锡 2019-08-29 21:41:31 原创
肥乡区发生一起民工死亡事故 当地监管部门恶意瞒报意欲何为?

近年来,为了加强安全事故频发,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推出了各种举措。不仅加大了打击企业瞒报的力度,而且也强化了监管部门及其相关官员的责任。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层层制约企业安全监管体系中,企业恶意瞒报死亡事故现象时有发生。监管部门胡、乱作为已成为导致死亡事故瞒报的主要原因。
2019年8月19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在建工地发生了一起高空坠落物致民工当场死亡的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当把事故的相关伤亡情况逐级上报。但是,为了逃避处罚,项目方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达成了巨额的赔偿协议。当地监管部门也因畏惧追责,并未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上报有关主管单位,以导致事故瞒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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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肥乡区北环路“万浩锦城’”项目建设工地。在该小区南门口现场看到,门口已被几个花圈所围挡,一具恒温棺停放在门口中央,两侧坐有几位守灵的亲属,旁边另有不少围观的群众。据死者堂哥岳某介绍,死者岳某军,男,53岁,勒马台村人,生前在本村属地的工地上从事木工作业。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19日下午,岳某军在作业期间被高空坠落物击中头部,导致当场身亡。事发后,项目方并没有马上通知其亲属,至到晚上9点多种,其亲属才得知岳某军身亡,尸体已在区殡仪馆停放的消息。
国家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毋庸置疑的,经记者通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事故快报”栏查索,并未查阅到该起事故上报信息。为了落实瞒报事故的真相,记者来到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办公室一王姓工作人员接待后回应,我们区委有规定,媒体采访必须经区宣传部批准。如若了解事故原因,你们应该须先去宣传部。依照当地“规矩”,随后记者来到了肥乡区宣传部。在这里记者终于得到了一份由“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并加盖红章的《关于万浩锦城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文中其中显示:现场项目经理张星海说,“我听现场救护人员描述此工人因疾病引起死亡”,死者的死亡原因并非生产安全事故;对于这样杜撰的应景之作,我们不免疑惑:仅听一个项目经理之辞,该局就瞒天过海下发了调查报告。这是弱智者在糊弄智者?还是智者在糊弄弱智者?


事后,记者再次与死者亲属取得了联系。其回应,经过私下协商,项目方现已给予死者家属135万的赔偿,尽管如此,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却给其家庭带来无限的悲伤。 在此,我们不免再次质疑,如若疾病死亡,其家属为何会得到如此巨额赔偿?文中所言“施工单位本着人道主义,出于自愿给予了死者亲属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是否超越了常规?
安全隐患已酿成严重后果,针对恶意瞒报事故背后,肥乡区人民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对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该企业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到底是政府不知情,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法纪法规为什么会在肥乡区大打折扣?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肥乡区住建局难咎其责、并且已是形同虚设!
希望肥乡区政府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事故瞒报企业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从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对于该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的情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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